党内选举是党内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党内民主、保障选举人和被选举人正当权利的重要制度。在党的基层组织选举中,凡是违反党章、《准则》和《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采取威胁、欺骗、拉拢、书写大字报、散发传单等手段,或利用家族势力等妨碍选举人自由行使选举权、表达本人意志的行为,都是妨碍选举人行驶民主权利的行为。一经发现,有关党组织必须认真查处,并根据问题的性质和情节轻重,给予有关党员批评教育,直至给予党纪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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