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永兴县不断规范组工信访工作,努力探索改变组工信访工作被动局面,积极主动出击,通过建立“四访制”,真正做到“案结事了”,减少重复信访,避免越级信访。
一、建立部长下访制。县委组织部强化部长接待日制度的同时,畅通信访申诉渠道,实行部长下访制度。部长和分管信访工作的副部长定期深入各乡镇、村以及县直机关单位,力争把群众关心的难点、重点问题和矛盾及时解决在基层。今年上半年已下基层11次,接待群众48人次。
二、建立案件回访制。对具有典型性、社会普遍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案结后不定期地进行跟踪回访,听取结案后上访人具体反映,把案后可能引发的矛盾纠纷通过回访的形式和手段加以化解,努力做到案了事了矛盾了。
三、建立内部接访责任制。做到件件信访件都由分管副部长进行批转、批办;建立信访“老户”档案,对“老户”逐一进行复查,实行分工和包干制;实行首问处理制,由首次接待的负责信访干部负责到底;畅通监督渠道,开通举报电话、设置举报箱。通过建立责任制,既畅通了当事人信访渠道,又增强干部责任感。 四、建立社情民意走访制。把群众信访举报组织工作的“温度计”,为更好地做好的各项工作,县委组织部对25个乡镇,343个行政村、7个社区进行不定期的社情民意调查,加强与基层群众的联系,认真听取群众对组织工作的意见,邀请群众为组织工作发展和建设提出建议,把各种信访矛盾解决在基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