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县在领导干部考核中,着重在探索分类考核、扩大群众参与、考核结果使用等难点问题制定措施,不断推进干部考核工作的民主化、规范化、科学化进程,逐步建立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考人与考事相结合的政绩考核评价体系。
一、采取“分类评比”考核法,考核对象分级分层次。根据班子职能不同,班子整体考核评价分为政府部门领导班子、党群部门领导班子、乡镇领导班子,不同考核评价对象确定不同的重点内容,指标上分为共性指标和个性指标,增强可比性。根据成员职责不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分为正职、副职领导干部两个层面,将一把手的成绩从班子其他成员中单列出来,分别建立一把手考核评比排序体系和副职排序评比体系,使优秀副职领导干部可以脱颖而出。总的是以实绩为核心、德才为基础,通过德、能、勤、绩、廉的评价,分析判断执政能力、水平和工作绩效。
二、坚持群众公认原则,评价主体力求多元立体化。从管理层级上有上级、同级、下级和干部管理部门等几个层次参加干部考核;从参与方式上做到领导评价、班子成员互评、群众评议、组织部评议等几种方式组合。第一个层次是班子成员之间开展互相测评,评议分值比例占总分的30%。第二层次是部门机关接受群众评议,县直机关、县属企事业单位参评对象为本单位全体干部和下属单位负责人或有业务指导关系的专职干部;乡镇机关参评对象为全体干部、村(居)两委会负责人和工作关系较密切的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县直机关和县属企事业单位群众评议分值比例占总分的50%;第三层次是由县四大班子领导按照具体工作分工,对各自分管线上的县管干部进行考评,有效地促进了管人管事的有机结合,评议分值比例占总分的20%;第四个层次是由县委组织部在充分考虑被考核对象的民意情况的基础上根据平时掌握、了解的情况给予评议,构建了多层级、多侧面参与的立体考核评价主体框架。 三、定性定量相结合,考评结果联合运用。建立干部考核联评机制,结合县委、县政府各有关具有考核职能的部门依据不同的工作任务,制定相应的定性和量化指标,与其他考核职能部门共同考核。综合运用各线考核结果,将干部“两圈”考察结果、纪检监察部门廉政记录、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等记录,经各考核评价主体按指标评价后,转化为量化分值,再按不同权重计算总分,得分高低作为干部定性依据,由各考核组出具考核书面意见得出定性结论,以分类考核评议、考核组综合汇总的方式,对领导干部实施绩效考核评价。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实行总量控制、横向联评、综合奖励与单项奖励结合,对分类分层评议结果进行综合平衡,调控奖惩比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