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县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
简 章
为进一步加快我县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步伐,建立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富有生机与活力的选人用人机制,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暂行规定》、《永兴县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工作试行办法》等文件精神,县委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拔5名科级领导干部。
一、选拔职位、范围和条件
(一)选拔职位:
七甲乡乡长人选、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人选、县人民政府经济研究室副主任、县民族宗教局副局长、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总会计师职位各1个。
(二)选拔范围:
面向本县范围内党政机关、群团、事业单位的在职在岗干部选拔。
(三)报名条件:
1、基本条件: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所规定的选拔任用条件;具有担任报考职位所必备的专业知识和实际工作经验;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2005年10月31日前参加工作),近两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等次;无不良反映;身体健康。有《永兴县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工作试行办法》第八条所列情形的人员不得参加公选。
2、各选拔职位的具体资格要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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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选 职 位 |
报 名 条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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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龄 |
学 历 |
政治
面貌 |
其它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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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甲乡乡长人选 |
30周岁以下(1978年10月1日后
出生) |
本科以上 |
不限 |
担任副科以上(含副科)职务2年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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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检察院
副检察长人选 |
40周岁以下(1968年10月1日后
出生) |
法律专业大专以上或非法律专业本科以上且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资格 |
非中共
党员 |
从事法律工作
满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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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政府经济
研究室副主任 |
40周岁以下(1968年10月1日后
出生) |
大专以上 |
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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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民族宗教局
副局长 |
40周岁以下(1968年10月1日后
出生) |
大专以上 |
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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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总会计师 |
40周岁以下(1968年10月1日后
出生) |
相关专业大专以上 |
不限 |
从事会计工作满两年,具有会计类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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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受年龄及参加工作时间条件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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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开选拔的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报名。在组织摸底、个人自愿的基础上,采取单位推荐或个人自荐的方式报名。所有报名者直接到县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公选办,办公地点设在县委组织部干部组,联系电话:5532079、5532033)报名。报考者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可从永兴党建网下载,网址为www.yxdj.com.cn)一式二份,交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照片3张,提供报名条件要求的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学历证明、职称资格证等有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并交纳报名费150元。报考者只能选报一个职位。为保证公开选拔的工作质量,报名人数不足10人的职位不再作为公开选拔的职位,已报考该职位的人员,在报考时间内可改报另一职位或放弃报考。报名时间定为2008年10月27日至10月31日。
(二)资格审查。由县公选办对报名者有关证件、材料进行审查,合格者发放笔试准考证;弄虚作假者,取消考试资格。
(三)笔试。笔试内容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两个科目,采取闭卷答题的方式进行。公共科目内容为中组部下发的《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考试大纲》规定考试内容。专业科目考试主要测试应试者运用专业知识解决领导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各按50℅计入笔试成绩。笔试时间定于2008年11月7日。
(四)体检。笔试后,每个职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5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参照《2007年中央、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不合格者须于获知体检结论当天提出书面复查申请,复查仍不合格或放弃复查的,其不足名额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参加体检。体检时间定于2008年11月12日。
(五)面试。体检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参考对象的思维能力、应变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气质、仪表等。面试采用无领导小组讨论方式。面试时间定于2008年11月16日。
(六)组织考察。按拟选职位1:3的比例,以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笔试、面试两项成绩各占50%)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由县委组织部派出考察组对被考察对象进行考察,了解其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并在适当范围内进行民主测评或民主评议,经综合分析提出使用建议。考察实行量化计分,量化评价包括群众公认度、德能勤绩、适合和胜任选拔职位情况3大评价项目。考察对象总成绩按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占70%,考察占30%计算。
(七)公开辩论。对七甲乡乡长职位的考察对象,在县委全委会上进行公开辩论,回答其他考察对象及参会委员的提问,答辩结束后,由全委会委员对考察对象进行测评,测评采用10分制,得分取平均分累加于总成绩。时间另行通知。
(八)讨论决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程序提出初选对象,根据考察对象的笔试、面试成绩、考察和公开答辩情况综合分析,提出拟任人选,报县委常委会(全委会)讨论决定。选拔职位如没有合适人选,可以空缺。
(九)任前公示。对县委常委会(全委会)研究决定的拟任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十)任职培训。公示合格后,在任职前进行为期一个月的任职培训,培训采取集中授课、在党政机关跟班学习、挂职锻炼等方式进行。
(十一)任职。培训结束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规定办理任职手续,并向社会公布选拔结果。
三、待遇与管理
公开选拔的领导干部人选确定后,先进行试用,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享受同级干部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考察胜任的,正式任职;不能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按试任前职务层次安排工作。不适用试用期制职位的干部,任职一年后经考核不能胜任的,免去现职,按任职前职务层次安排适当工作。对经过考察有一定发展潜力,但限于职位未被录用的对象,列为科级后备干部进行培养管理。
永兴县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工作办公室
2008年10月21日
附件:公选报名登记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