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阴渡镇实行四项制度推动灾民住房重建。一是实行镇、村干部“三定二包”制。即:定时间、定地点、定目标任务;包政策资金到位、包建房手续到位。包干负责干部必须制定好住房重建工作方案,将各项工作具体落实到人;村里要把包干负责分工情况在村务公布栏中进行公示,让群众了解,让被包干对象知晓。二是实行建房进度通报制。村里和驻村镇干部要在每周四下午将住房重建进度表上报到镇办公室,镇里统计汇总后,每周向全镇通报一次各村灾民住房重建工作进度。三是实行走访跟踪服务制。镇干部和村干部对所包干负责的重建户,坚持每星期走访一次,掌握建房情况,了解群众思想动态,及时解决困难,搞好跟踪服务工作。四是实行重建工作“一票否决”制。对不能按要求落实住房重建工作的责任村和责任干部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年终评先评优资格。同时,严格按照工作开展情况发放下半年村干部的工资和镇干部的下乡补助,并且按每少完成1%的工作量减发镇干部年终奖金的5%。 |